文学院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
2023年秋季班招生简章
为满足社会发展对复合型、创新型人才日益增长的需求,提高我校学生人文素养,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(宁政学办字[2007]9号),文学院自2007年开始开设辅修汉语言文学专业。招生以来,学院长期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投入教学,近年来培养效果显著,为广大学生拓宽了就业途径。
一、招生对象
凡宁夏大学二年级、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。
二、课程体系(共43学分)
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 课程 学分
古代文学(上) 2 现代汉语 3 比较文学原理 3
古代文学(下) 2 文学概论 3 美学原理 3
现代文学 3 文书学 3 逻辑学 3
当代文学 3 中国文化概论 2 外国文学 3
学位论文 10
三、学位的取得
学生在修完上表所列辅修学位的全部课程,达到要求、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,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,可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(注:必须在取得本科学位的基础上方可获得辅修学位,辅修学位和本科学位共用一本学位证书)
四、辅修年限及教学安排
学制两年。利用周六、周日安排课程。前3学期完成专业课,最后1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。
五、学费标准
按照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,每生每年2100元,总学费4200元,分两次交清。缴费方式:登陆pay.nxu.edu.cn网址进行缴费。(不收取现金,全部学费网上统一支付,支持微信和支付宝)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额满为止
报名地点:文学院办公室。(怀远校区怀远楼4楼410室)
报名资料:携带本人学生证、一张一寸蓝底照片。
七、咨询电话
15769570678 安雯
文学院
2023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