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》和相关学位点认定细则,经个人申报、一级学位点学科专家工作组审核、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,以下人员符合博士生导师选聘条件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序号 |
申请人所在单位 |
姓名 |
申请选聘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名称 |
1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王淑兰 |
民族学 |
2 |
法学院 |
刘振宇 |
民族学 |
3 |
民族与历史学院 |
王龙 |
民族学 |
4 |
民族与历史学院 |
邓文韬 |
民族学 |
5 |
教师教育学院 |
何晓丽 |
民族学 |
6 |
音乐学院 |
马冬雅 |
民族学 |
7 |
阿拉伯学院 |
牛新春 |
民族学 |
8 |
阿拉伯学院 |
冯燚 |
民族学 |
9 |
宁夏职业技术学院(宁夏开放大学) |
周震 |
民族学 |
10 |
西北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中心 |
李浩 |
中国语言文学 |
11 |
文学院 |
王琳琳 |
中国语言文学 |
12 |
文学院 |
刘鸿雁 |
中国语言文学 |
13 |
宁夏大学 |
聂丹 |
中国语言文学 |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4日-8日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与人文与民族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0951-5093082。
宁夏大学人文与民族学部
2024年11月4日